推荐理由:黑龙江省商务厅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进一步提高商务工作透明度,促进依法行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等规定,制定本指南。本机关将通过门户网站、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,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